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5. 应当谨守

通过基督教伦理学课程的学习,及拜读了周功和老师所著「信望爱圣经伦理学导论」受益菲浅。

周老师在书中所阐述的准则的观点以及准则与信的关系有所明白。众所周知,评判与衡量行为的好与坏必需要有与其相对应的准则,这所谓的准则就是我们今天所遵行的法律或普世性的法则。而我们基督徒所要遵行的准则不能仅仅反映在世俗的表面。因为基督徒的伦理准则与信仰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基督徒所奉行的准则一定要建立在他的信仰的基础上。

所以作为一名基督徒首先必须相信万物是神所创造的,相信圣经乃是神的话语,并接受神是我们唯一的救主。只有这样,圣灵才会进驻我们的里面,在我们的心里动工。因为信心被称为义的人才会从心里遵循主的话,行出公义的事。先知耶利米说;「神要把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卅—33)。所以我们基督徒所要遵行的伦理准则是神写在我们心里的准则,我们要把耶和华的话作为我们生活的一切准则,因为耶和华是我们的信仰对象。所以我们唯有发自内心的相信上帝在基督里已经无条件地接纳我们,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唯有相信藉着神的恩典,人才能行道,才能不断地洁净自己。唯有相信耶和华是我们唯一的救主,我们才能得救。

其次是我对书中所论述的处境的观点以及处境与准则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们基督徒在作伦理决择时不可把准则与处境孤立起来,无论你是只考虑准则而忽视处境;或是只考虑处境而忽视准则,都不可能作出正确的伦理抉择。我们必须遵循圣经的原则来分析处境与场合,以神写在我们心里的律法为准则。我们要完全地信靠我们全能的神,求神赐给我们智慧,我们要以圣经的准则作为我们的指路明灯,指导我们作出正确的伦理抉择。处境的另一涵义是告诫我们,作为基督徒我们无论处在何种劣境都不可丧失信心,动摇信念,要时刻期盼主再次来临。因为我们盼望的越强烈,我们的行事为人就越符合基督教伦理。

最后是我对书中所分析的动机的观点以及动机相对于准则;处境的重要程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因为有了准则,又对处境,场合作了细致分析,如果动机不对,仍然会使我们的伦理抉择走入歧途,造成可怕的后果。创造万物的神是那样的爱我们,圣子为救赎我们的罪,而甘愿被钉十字架流尽宝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平安,健康,喜悦,保守我们每一天,圣父为我们敞开永生之门。所以我们基督徒最正确的动机就是求得神的荣耀和一切为了荣耀神。

如何才能有正确的动机,只有从神而来的爱才能帮助我们基督徒拥有最正确的动机。约翰一书四章7—12节:「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 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 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  神,我们若彼此相爱, 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约翰在这里所讲的爱是作为一名基督徒必须具有的,独特的对十字架的爱,是必须在基督徒的团契中时时彰显的爱。若基督徒的团契没有这种独特的爱,就不能为主作见证,若教会里缺乏这种独特的爱,就不能很好地传福音。所以爱与正确的动机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只有具备了这独特的爱与正确的动机,才能去荣耀神,并盼望神的荣耀。

准则,处境,动机贯穿在信,望,爱中。作为基督徒需要时时检讨自己,在主里有哪些方面不合神的旨意。如信心是否坚定,盼望是否迫切,爱心是否永存。时时检讨自己在日常生活里又有哪些方面不合神的旨意。如自己的行事为人是否违背了基督徒的伦理准则,处理或评 判事物是否忽略了处境场所,做事的动机目的是否讨神的喜悦。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说:「爱比信与望还大,因为信与望在进入荣耀以后就不需要了,而爱却存到永远。」我认为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爱既包含了广义的爱,又包含了狭义的爱,即独特的十字架的爱。现实生活中,作为基督徒在面对这两种不同的爱时如何作出正确的伦理抉择是非常重要的。                                                                         

我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日常生活中基督徒彼此关爱,因违反了伦理准则所造成的后果。
有两个姐妹,她们住在一个house里,也在同一个公司里工作,这两姐妹是房东与房客的关系。有一年夏天,房东家的垃圾袋用完了,因女房东的先生不在家,女房东自己又不会开车,乘公车去买东西需要很长时间,而这位女房东又必须每天上班,只能等星期天休息才能去买,需要等五天时间,当时的天气炎热,女房东很着急。这时,这位女房东的姐妹出于爱心,就给女房东出了个主意,她对女房东说;你不用着急,今天我们俩去公司上班,下班后我们俩每人从公司里带十个垃圾袋回来,足够你用一个星期。

女房东采纳了这位姐妹的建议,于是这俩姐妹当天就真的这样做了,回来会还很开心,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当这位房客姐妹在做每日晚祷告时却突然省悟,内心受到圣灵的遣责,结果一夜无眠。而那位女房东清晨就敲开了这位姐妹的门,告诉这位姐妹,她做了个梦,梦见了她死去的姑姑。她的这位姑姑活着的时候是信佛的,与这位信耶稣的侄女关系不是很好。在梦中,她的姑姑大声责备她说, 她信了耶稣为什么还偷别人的东西,她被梦中的情景给惊醒了,也被这个偷字给吓坏了,因为她在不知不觉中已违反了戒命。

圣经中十条戒命是耶和华施行救恩以后,在西乃山与以色列人立约时所赐下的。每一条都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准则。其中第八条「不可偷盗」,第十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而她竟做了这不讨神喜悦的事。她被吓的不知所措,所以来敲她姐妹的门,来询问她的姐妹该怎么办。而她的这位姐妹也正在为这件事自责。结果是这俩姐妹当天就把垃圾袋还回公司。又向神做了认罪祷告,求神赦免她们所犯下的罪,内心才渐渐得平安。

通过这个例子不难看出,那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如若我们不能很好地把握准则,处境,动机就很容易做出违背伦理准则的事,做出不讨神喜悦的事。所以,我们基督徒必须常常自省,最后让我用保罗的话与主内弟兄姐妹相互共勉: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带上。(帖前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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